
接种疫苗,家庭有责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基本上孩子在出生的第一天,医院就为他们接种了预防乙型肝炎的第一针乙肝疫苗,作为孩子的家长,在将来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有义务和责任按时带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国家规定的免疫规划疫苗。
一、什么是预防接种?我市免费提供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有哪些?
预防接种是指将疫苗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获得对
某种传染病的特异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目前我市提供的国家免疫的规划疫苗包括:预防结核病的卡介苗、预防乙型肝炎的乙肝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的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的百白破联合疫苗、预防白喉、破伤风的白破联合疫苗、预防麻疹、风疹的麻风疫苗、预防麻疹、腮腺炎、风疹的麻腮风疫苗、预防甲型肝炎的甲肝减毒活疫苗、预防乙型脑炎的乙脑减毒活疫苗和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流脑疫苗。
二、如何办理和补办预防接种证?
在儿童出生1个月内,在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证遗失者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
三、为什么有的疫苗要收费?
预防接种所需的疫苗经费、人员按经费等成本投入巨大,哪些疫苗被纳入免费接种与相应疾病人群健康危害和社会经济负担有关。目前国家根据有关规定将疫苗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随着我国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对疾病严重程度认识的加深,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第二类疫苗纳入免费接种范围。
四、外来流动儿童如何打预防针?
外来流动儿童享有和本地户籍儿童一样的预防接种服务,无论孩子到哪里,都可到现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接种疫苗。如在原居住地已办理预防接种证,家长只要带着接种证,当地的接种单位都有义务为孩子接种疫苗。
五、接种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接种疫苗之前,家长需精心照顾孩子,减少感冒、发热等不适症状出现,以免延误最佳接种时间,一旦出现不适症状,需等康复后再接种疫苗。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应多饮水,注意注射局部的清洁,预防局部感染。如有发热、局部红红肿疼痛等反应,出对症处理外还应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医生做好相关记录;极个别人可能会出高热(>38.5℃)或持续发热数日或出现其他更严重的情况,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防延误病情。
六、如何正确看待可能发生的异常反应?
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接种疫苗是安全的。不过疫苗是一种异物,部分儿童因个体差异会在接种部位发生红肿、疼痛、硬结等,或出现发热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这些都是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病情轻微,多在1-2天内自行恢复,必要时就医。极少数儿童在接种后可出现罕见的异常反应,如无菌性脓肿、过敏反应等,病情相对严重,需及时治疗。